2009年4月5日星期日

清明假期应该这样安排

从2008年起,国务院顺应民俗,接纳民众呼声,增加了清明及中秋两大传统假日。
2009年的清明假期安排为4月4日(清明)、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三天。
我想,为什么要后退一天,却不提前一天,安排在3、4、5日三天呢?
清明时节,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长久以来国民都习惯于在清明之前去上坟。
从清明当天开始休息,对没时间上坟的民众来说,有点时间紧,提前一天,则可以有较宽裕的时间;安排假日者更多的考虑是借用假期时间踏青、旅游,发展假期经济。但清明是中国少有的,充满悲情伤感的节日,在霏雨纷纷的时节,感受悲凉的气氛;在一年的劳作中,人们是需要这么一个时日,去作出一个伤感沉思的怀念。
所以,政府顺应民意的措施还应更人性化,更民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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