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绩效考核中关于薪酬分析的一点说明

一个良好的薪酬体系能够反映公司高品质的经营理念,对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不患寡而患不均(公正)”在工作实务中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如何设计一个完善的薪酬体系呢?问题是复杂的,也有不少学者进行过论述,本文仅作一点说明,以供人力资源工作者参考。

薪酬应包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学历补贴,技能职称津贴,奖金,加班费,福利等。

工资
为员工的基本收入,在职位上工作,无特殊原因,应是到月就拿到的那一部分,没有什么风险损失,属于不是功劳,而是苦劳的那部分所得。
岗位工资
在职位上的责任工资。有风险性,即在履行职责时因过失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则从这里面扣除。原则上,扣除额不得超过该岗位工资,但可以累积至一定期限。现在,有的公司无此责任工资,动辄直接从工资中处罚,是不合适的。
岗位津贴
主要针对一些特殊工种,如高温、高空、矿井、油漆、放射性环境等,只要在此岗位,则有此津贴。
学历补贴
一般根据不同的学历制订不同的待遇,因为学历不同,所支付的学费成本不同,在其参加工作中则应有所补偿。
技能职称津贴
具有一技之长的,以及有着国家认可的技术性职称,则可享受技术津贴,这一方面是弥补低学历高技能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是鼓励员工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
奖金
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可自行设立。名目繁多,比如: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半年奖,特殊贡献奖,见义勇为奖,委屈奖等等。
加班费
根据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日率一般根据基本工资得出,而不应按工资总额为基数。
福利
是以上所列薪酬项目中,唯一体现“绝对平等”的物质工资。比如,无论总经理还是清洁工每人每月1袋洗衣粉。

薪酬设计可能在实务中考虑的要复杂一些,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和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能够让你超脱繁杂的工作事务找到解决问题的终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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